Thursday, April 24, 2008

捍衛姓名

同瑞士人結婚, 據我所知, 婚後的姓名可以有3個選擇, 1) 保持原有,不作任可改變; 2) 加上夫姓 3) 用夫姓代替原有姓氏.  而我一直都諗住婚後不作任何改變, 非常抗拒加上夫姓或除去原有姓氏, 花子就係花子, 只不過是結婚, 點解要我好似附屬品咁, 連個姓都要改埋? 呢個諗法一早已經同方大少溝通過, 方大少都好認同尊重我的想法, 同埋佢都想我保留一切中國特色, 中文姓氏對我尤為重要, 因為已離鄉別井, 起碼仲有少少東西聯繫住中國, 香港, 令我覺得自已仲係一個中國人.  當在香港的瑞士領事館submit application時, 領事都解釋以上3項選擇, 我都係話我要選擇第1項.  但昨日方大少話, 我哋所屬社區辦事處人員同佢講我可能要選擇第3項, 咁大整蠱! 千萬個不願意, 我必須如當年"葉太"捍衛佢把頭髮咁, 出盡力為我個名抗爭到底. 又一次覺得上咗隻賊船, 對於瑞士的制度真係有D頂唔順, 咁得閒, 連我個名都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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